我喜欢黄色。
淡淡的黄色,是傍晚时东边的云彩被夕阳晕染的柔软;浅浅的黄色,在脑子里映出初春时柳树的嫩芽;暖暖的黄色,是记忆力永远无法被替代的家中老屋里的老式灯泡;金金的黄色,是让爷爷喜笑颜开的一车车麦子;棕棕的黄色,在那口很老很老的平底锅里铲出的香香的烙饼。
我喜欢我的黄皮肤,在这个白幼瘦流行的时代,我身上这黄黄的皮肤让我在一众白皮中格外显眼,我也曾向妈妈询问,是否应该跟随时代潮流,去美白?
可后来我想,我的身上透着阳光、积极、乐观,我喜欢我的黄皮肤这不可置否。所以,我带着我的黄皮肤,走到了今天。我喜欢那个举着向日葵在阳光下大笑的我,我更喜欢那年夏天在一家都忙着秋收的小院里来回折腾的小女孩。
当家里所有顶灯都换成亮白色时,西屋的那盏小小的暖黄色壁灯,成了我的心头好。拉开小小的壁灯,不太亮的暖暖黄色照亮小小的床,似乎几岁时趴在床上和姐姐一起偷偷玩手机的样子、姐姐恋爱时娇娇跟我讲:“他还没有跟我正式告白呢!”、青春期时娇纵蛮横的小丫头,又浮现眼前,躺在床上,被照的金黄的白墙也写满了我的幸福。
那个似乎是不太幸福的童年,也因为黄色的加持,成了回忆里最珍贵的宝贝。
所以,我喜欢黄色,是因为记忆力的幸福是黄色的基调。当黄色走进我眼中,脑海中的幸福像是海水溢出玻璃杯,无法控制,无法自拔。
太阳初升,海平线透出一点点黄色,带着希望走到了人间;正午时分,太阳撒向大地的金黄透过树叶的缝隙,成为盛夏最棒的装饰品;日落西山,天空中留下了淡淡的掺杂着多彩的黄色,辛苦一天的人们期待着明天的到来。